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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評論:暴力社會中的牧養 (下)


選擇非暴力的自由

罪以不同面貌的暴力,在家庭或社會關係中呈現:從信仰角度思考,暴力乃是人的罪性表現,任何人同時是罪人與被罪者,同時是施暴者,也是受害者。基督徒理解暴力於今世不會自動消失,只會有人運用力量不當或過度,這些「強力」言語與肢體行為就會帶來暴力。

基督徒面對被形容為「必然之惡」的暴力,在基督裡卻有自由,不受暴力轄制,不以暴易暴,乃是「以善勝惡」(羅十二17-21)。當耶穌基督進入世界,祂粉碎了所有不同類型的「必然性」,包括死亡與暴力。依路看「基督式激進主義」(Christian radicalism) 展示於「愛的暴力」(violence of love)。基督徒可以選擇愛仇敵(太五43-44)、為逼迫的人代求(太五44)、「不以惡報惡,以辱罵還辱罵」(彼前三9)。

基督徒的真自由,表現於有能力與「必然之暴力」作抗爭,不默然接受暴力是唯一解決衝突的方案,意識到只有選擇基督的自由,才能打破必然的秩序。當弱者受欺壓而不得不以暴力抗爭時,依路採取體諒的態度,然而他重申這些暴力不能視為「神聖」或「公義」。正確的論述不應是「神帶領我向你採用暴力」,乃是「我在無法可施下採用了不必要的力量,我要為此深表歉意。」這才是基督徒於暴力功課中要學習與反省的。

牧養暴力受害會眾

1. 聆聽

楊牧谷於《復和神學與教會更新》這樣分享 :「第一,讓人正視他們過去的經歷,說出他們的傷害與恐懼;教會若能與人分享自己受傷和得醫治的經驗,這種對話就能產生正面的果效」(546頁,1987年版)。有人說 :「被聆聽就是被愛。」

教牧要提供安全空間,讓受害人能表露權力不均下帶來的忿怒、怨恨與絕望等;教會領袖不要急於教導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」(弗四26),或「不可咒詛」(羅十二14),卻有智慧地疏導這些感到委屈與受傷害的經驗。醫治需要時間,當受害人得著真正的聆聽與尊重,就能釋放內心的暴力與復仇感受。堂會內,信徒能互相守望與看顧,透過信任與聆聽,就能彌補與醫治暴力帶來的傷害。

近年來社會種種矛盾,帶來年輕一代信徒心靈積聚甚多不滿;也許有若干訴求,年長信徒看為不成熟。面對不同的政治與社會訴求,教牧與長執要先放下已有的想法和判斷,全心全意體諒對方,才能取信於年輕一代。真誠聆聽,並非先有結論或立場,乃進入對方的心境,如實反照與共鳴。

2. 保護

教牧要教導信徒,當面對任何暴力行為,不能長期啞忍,或逆來順受,卻要尋求支援與保護。堂會內有不少暴力受害信徒,屬於「隱藏一群」,很少直接向教牧或長者透露內心的傷痛。政治暴力如同家庭暴力一樣,教會要保護弱小與受害人。

依路認為基督徒於任何衝突當中,基督徒有時要選擇站在弱者、窮者、受欺壓的一方,扮演著維護者角色。倘若基督徒不作這些弱者的保護,弱者極有可能屈服於暴力的必然性,訴諸暴力;因此基督徒要預防暴力,就要成為受害者的同行者與維護者。

3. 倡導

「基督式激進主義」不意味我們能置身於暴力世界以外,活於自我陶醉的「堂會世界」,基督徒不應無動於衷,也非被動,相反,乃積極臨在其中,有獨特與具體的貢獻。教牧與信徒不僅為弱者與受欺壓者提供輔導與安慰,以致能接受現況與順服政權,更要成為他們的倡導,爭取公義或相關課題。

基督徒參與社會運動時,如示威、遊行、集會等,支持參與群體的訴求,卻不能參與縱火、搗亂、傷害他人等暴力行為。基督徒要向暴力世界作出見證,面對強權的欺壓,基督徒除了暴力抗爭之外,還有其它可行的選擇。

「你當為不能自辯的人開口,為所有孤獨無助者伸冤。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,當為困苦和貧窮的人辯護。」(箴卅一8-9)。一旦教會放棄作弱者的倡導,任由暴政肆虐,則暴力變成了無權者的必然出路。美國近年種族衝突便是例子,有教會牧者能為受歧視與受欺壓的,伸張公義,就能減少與緩和更激烈的暴力。

4. 想像

教會要為當前暴力困擾的信徒提供想像的自由。倘若某些社會課題於堂會內成為禁忌,未能於堂會內自由討論,堂會的封閉間接會助長暴力。想像一下,在某些堂會「性與暴力」不得談論,於是「性與暴力」受害人認為這些事,與信仰無關,可能會啞忍,從不提及,或錯誤地用自己方式來處理。

倘若電影《十年》陳述現實多於想像,教會需要回到聖經,特別智慧文學或啓示文學等,好好裝備教牧與信徒,自主與自由運用想像。教會這樣做,方能為信徒帶來未來社會與教會的獨立人格,從而有非暴力實踐的可能性。布魯格曼寫了《先知式的想像》,先知不是以既定眼光來觀照事物,有另類觀點或「局外點」來想像。「跳出框框」的思考,正是教會領袖要學習的,這正是魯益師 (C. S. Lewis) 理解 :「理性是真理的自然秩序,但是想像才是真理的意義所在。」

海斯於《基督教新約倫理學》表達 :「教會的任務是要述說另一個故事,訓練門徒必要的自律,抵禦暴力的迷惑,為不向惡獸屈膝敬拜的人提供另一安居的處所。教會若是個被聖經形塑的群體,教會發現自己愈來愈像馬太福音中那個居社會邊緣地位、非暴力、反文化的群體。

總結

依路對暴力的神學詮釋是人墮落後必然之事,這看法與坊間反暴力有所不同;基督徒選擇非暴力,是因著自由,非把「和理非非」絕對化。教會論述就是承認暴力的真實,然而基督徒是有自由,不受暴力循環轄制;教會要聆聽、保護、倡導與想像,才能防止暴力惡化,追求良善與公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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