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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評論:自殺課題與堂會牧養
March 11, 2016

本港連接發生多宗學生自殺事件,反映我們的教育制度出了極其嚴重的問題,而父母對兒女要成功的期望,更可能成為兒女不能承受之重。教育市場化與管理化、校方求banding,家長求成績,學生的學習自然不是快樂的經驗。
青少年自殺個案近來急劇趨升,反映我們的社會確實very sick。當一切只淪為經濟數字,大學只淪為職業訓練所,讀書成績只為將來有更多選擇與更好出路,人只剩下功能價值,香港只是一座經濟城市而已。
當整個城市失掉心靈價值,政府凡事只向錢看,自殺個案是必然的悲劇。社會主流論述只看重經濟數目,於是長者的醫療與福利為沈重的經濟負擔;人的價值只建基於讀書成績、經濟收入、就業保障、生產能力、競爭能力等。「有錢就有價值」、「失敗是弱者」,正是這些論述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長,導致部分青少年走上輕生之路。
教育呈現真空,個人生涯早已被社會與父母規劃,青少年失掉了個人自主與自由空間;自殺某程度正代表青少年對社會的控訴。教會面對自殺課題,特別是不少教會辦學團體,我們更要關注與教導,乃是「人到底有何價值 ?」 社會大眾關注是怎樣防止青少年自殺,卻不理睬做人的基本價值。
基督徒肯定生命價值本身非全然物質性與功能性(創一27;創九6-7)。我們相信每個生命是按神的形像受造,人的形像彰顯上主的榮耀。人本身的存有,不在於人對他人或世界有否功用,這人即或是嚴重智障、讀書不成青少年或腦退化長者,本身有其天賦的價值。教會與相關辦學團體,要重申「生命價值」的教育。教會要教導公眾肯定生命本身的尊貴性 (出廿13;出廿一22-24;申廿二8;申廿五11),因此人要珍惜、愛護與不可傷害。
有神學工作者看神的形像反映於「關係中的存有」(being in relationships),人要活於社群關係中,人透過關係中的施與受,不斷在其中滋養成長。原來,我非身體的全權擁有者,我也要向社群負責任。從社群的契約看,基督徒不僅重視生命是上主賜予禮物(詩一百廿七3),否定任何人有權自決生死,我們更要互相守望,彼此關顧。
教會群體要防止任何人因為生命不能承受之痛苦而放棄生命,也不怪責自殺者的脫軌行為。教會群體勸導人學習面對痛苦,鼓勵社會人士能面對個人挫敗,而非以自殺來解除痛苦。
堂會舉辦的「家長講座」,請教牧與長執不要再安排所謂「成功父母」(能教養所有子女入讀著名大學與享有專業) 講「教養子女成功秘訣」。不少中產教會教導的價值觀不自覺地與社會分別不大,基督徒讀書成績好就能榮耀神,基督徒父母不能接受兒女可選走個人事業路。堂會分享的故事應是真實的掙扎,而非那些離地的神話。
教牧與信徒不要只從「罪性」觀點思考自殺,也要從「疾病」角度辨識事件。我們不要輕率判斷任何自我了結的基督徒,一定不能獲得救恩與進入天堂。倫理學者史密德 (Lewis Smedes) 認為自殺一旦發生,基本的回應不宜判定自殺為道德的錯。我們的關注,是怎樣拯救更多絕望的心靈,遠離那些導致他/她不再快樂的事情。換言之,只要更多信徒感受生命本身是一份上帝賜予的禮物,無論是好事與壞事、成功與失敗。做人不是重擔,活著就有盼望,死亡不一定能解決問題,也非唯一的出路。堂會的青少年團契與小組聚會,能就「自殺課題」正面探討,不讓「立場行先」(如基督徒不可自殺等),有足夠空間讓信徒表達正反意見與感受,從而進行「生死教育」。
預苦期間,求主憐憫那些結束生命的被罪者,安慰那些失掉至愛的,教導我們珍貴生命的一切,也賜恩予那些承受各種痛苦之心靈,能面對破碎,持守信念與盼望,至終蒙神引導享受天國的安息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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