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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評論:從善樂堂事件看衝突與調解

引言

  衝突是人生不同關係中必會遇到之事,有人與有愛的場景,就預期衝突必會出現。由於華人教會文化(以和為貴、務要合一)與領袖性格(要做好人、逃避衝突),當衝突徵兆出現時,不敢面對,結果積怨加深了雙方的衝突。筆者就善樂堂事件,作為衝突與調解的個案,作為我們的鑒戒。

成長轉變的衝突

  地上可見的堂會,乃由罪人組成的信仰群體;當個人與組織有所轉變時,衝突就是預期會遲早發生。有些教牧要留心「創會牧者症」(Founder’s Syndrome),堂會初創時期,信徒大多於年紀及信主年日弱於牧者。

  後來堂會人數增多,信徒由大學生成為專業人士,在位牧者倘若不改變其領導風格,仍以家長式權力文化帶領信徒,必有部分自覺成熟的信徒不服,再加上領導層的轉變,衝突就隨時因應事件而爆發。

組織文化的衝突

  當堂會由「家庭式」運作,家長一人話事,成長至「公司式」操作,組織文化自然有所不同。查爾斯漢迪(Charles Handy)分析所有組織會呈現四種不同文化特色 :「權力文化」(power culture)、「角色文化」(role culture)、「任務文化」(task culture)及「個性文化」(person culture)。

  當堂會走向成熟發展,往往由「權力文化」轉移至「角色文化」,主任牧師不再一人話事,堂會議事決策要常規化,講究秩序與規則。這個轉變,自然影響主任牧師或創會長老原有不受約制的權力。不少堂會於成長轉型期,就會因此而爆發大小不同的衝突。

誠信存疑的衝突

  「權力文化」主導的堂會,主任牧師多以其個人的魅力、刻苦、忠心與任勞任怨等品格與氣質,取得會眾的信任,從而有權可用。權力如同貨幣一樣,乃領導者與被領者之間流動的交易。有朝一日,在位領袖用權多了,而投放在信徒身上的關顧與牧養相對地少了,於是出現「權力透支」現象。這現象反映於多了信徒對牧者口服心不服,甚至感到牧者利用信徒在外沽名釣譽。

  一旦牧者做錯了事,誠信出現問題,於是累積的怨氣怒氣一併爆發,會眾不信任的受傷感受便傾倒出來。正常的牧養關係,互有期望,一方出現期望的強大落差,就會出現激烈的反彈。牧者因其行為,不受會眾接納而失掉了信任,質疑與不信任使牧養關係困難重重。

  筆者列舉這三項因素,並非每間發生衝突的堂會必有,但就我有限的理解,這些因素正呈現於善樂堂與林國璋牧師之間的個案。筆者只按網絡已公開之材料作出推論,倘若有錯,請以具體事實來指正我。

對應衝突

  不少研究指出,當人要應對衝突,首要是處理情緒課題,然後才處理價值與興趣方面的差異。衝突雙方會有「鏡像知覺」(mirror-image perception),「在人際或黨派鬥爭中,雙方對對方的批評和負面看法恰恰相同,都是感覺自己乃站於道德高地,而對方則詞窮理虧。」(許志超、蕭壽華著《相愛又相爭》,234頁)。

  當衝突已發展至勢不兩立時,負面受傷情緒主導事件發展,理性討論空間難以建立,這個階段雙方需要邀請或容許第三者介入調解與仲裁。調解不是為了復合,乃尋求雙方和平分手,而非心存忿恨與苦毒。調解的作用,就是可以減少雙方繼續作出傷害對方的敵對行為。

  就善樂堂事件,2018年7月8日善樂堂召開特別會友大會前一周,有友人邀請我嘗試聯絡林國璋牧師,指他拒絕與善樂堂領導層溝通。當時林國璋牧師身處歐洲,我就待他回港後,致電了解。其後,善樂堂領導層收不到或未能接納我建議,延遲召開特別會友大會。筆者聽聞善樂堂顧問林俊牧師,也曾表達類似意見,待他回港才處理。當善樂堂領導層決議向林國璋牧師採取行動,並發布公開聲明,終止其牧職時,筆者心想可能善樂堂領導層掌握更具體而不方便向外透露的內情,我還是明哲保身較好,嘗試置身事外。我過去至今,也做過中間人,也知隨時會兩面不是人,自討苦吃。

  當袁師母發起聯署,建議善樂堂領導層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林國璋牧師事件,我贊成有關行動,但我沒有聯署,我想保持中立。這時,有教牧致電我,表達聯署聲明有「冒簽」,其宗派同工數位被人盜名簽署,我隨即在網上Facebook表達關注。

  到10月9日前,林國璋牧師曾致電邀請我作他發佈會的主持,我拒絕了,為想保持中立角色。其後事件不斷惡化,互相指控,甚至見報。(有關事件,可參考馬斯特寫〈善樂堂與林國璋牧師糾紛懶人包〉,2018年11月8日)。

  整件事件發展至今,就善樂堂領導層公開列舉林國璋牧師的罪狀,確實不足以構成林國璋牧師被剝奪牧職的有力理據。善樂堂作為獨立堂會,筆者及其他人確無權干涉內政;然而作為大公教會之一員,善樂堂按立牧師時,邀請外來講員時,參與公開聚會時,善樂堂也不是內部自己人處理。聖徒相通,就是獨立堂會自知有所不足時,虛心向有經驗人士請教或諮詢。筆者撰寫此文前,已透人傳話,樂意與善樂堂領導層單方面溝通,然而從不同渠道來看,善樂堂領導層綑綁在一起,一致決議與行動,不接受外界調解,這是令人惋惜的 !

  我已失掉中間人位置,善樂堂領導層與林國璋牧師可找其他中立人士作出調解;報復式行為只會使整個香港教會蒙羞。倘若我宣稱公義,卻選擇作花生友,不趟泥漿,我同樣是袖手旁觀的共犯。

  所有衝突,去到根底是靈性與人性的考驗。和平之道,就是衝突之一方,仍學習看對方為人,為神所創造與救贖。對方不是物件,乃是真實的;我學習尊重對方的真實感受與幼稚行為,對方同樣承認其受傷害感受與不成熟行為。

結語

  教會衝突猶如家庭衝突一樣,我們就是這樣在又愛又恨的場景中成長。當愛與公義的期望越高,需求未能滿足時,就會產生失望、挫敗與不信任。受傷的情緒,不曾好好醫治與處理,只會使苦毒與仇恨加深,為整體教會帶來誠信的損害。我們從善樂堂事件,學習到哪些重要功課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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