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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評論:香港教會與社區發展

回顧歷史,香港教會較多關注社區發展,乃與政府因應大量內地移民湧入,居住問題急待解決,從而有新市鎮的開拓 :

表1

估計有近400萬人口居住於不同時期發展的新市鎮當中,佔香港整體人口一半以上。從數據反映,堂會數目的增長,反映於不同宗派與獨立堂會把握時機,配合政府的新市鎮發展策略,承辦教育、社會服務與醫療服務等(見表1)。

表2

服務導向

  這些棲身於新市鎮社區的堂會,動力不是來自教會對社區發展有一套指導的神學論述,相反乃是來自現實的考慮,新市鎮新增人口多了,與其期盼這些居民信主後長途跋涉返到市區教會,不如在不同新市鎮新植堂會,更能有效達成福音使命。

  筆者於自84年神學院畢業,便前往宣道會元基堂(位於元朗水邊圍邨),堂會於82年成立,以自修室服務,立足於公共屋邨。開墾初期,注重社區的福音事工,堂會因著邨內缺少兒童及青少年中心、家庭服務等;我們更積極舉辦不同社區活動,接觸街坊,確立堂會的社區形像。

  86年中,「香港教會更新運動」成立了「新市鎮佈道研究小組」,召集人為陳國平,組員包括劉世增、黃家名、呂慶棠與筆者等。87年底完成了報告,從1335分問卷反映,「教會若想更有效地接觸成年人,帶領他們信主,似乎開補習班、兒童服務、旅行、品茗等活動,是較易接觸他們。」(陳國平 :〈新市鎮植堂策略〉,《植堂實用手冊》,123頁) 用現今的政治術語,新市鎮教會要做「蛇齋餅糉」事工,與區民建立關係,才能達成關係式佈道的果效。當時,年輕一輩牧者(包括筆者在內,28歲為堂主任,34歲按立為牧師),大多認同「洛桑信約」(74年福音派領袖聚首瑞士洛桑商討使命,共議信約),肯定基督徒的佈道與社會責任兩者的重要性。

  那些年,出現所謂「社區教會」的概念,「香港教會更新運動」也舉辦不同交流會,介紹不同堂會模式。大多新市鎮堂會,扮演著「合約承擔者」角色,在其提供服務的受眾只為當地坊眾,甚少主動要為區民爭取權益。服務作為佈道之手段,乃是不少牧者認同的神學取向。筆者早期也是一樣,及後才不斷修正神學思考。

  新市鎮發展原基於自給自足與均衡發展的理念,然而在實踐上差距甚大,除了荃灣與沙田接近市區,其他新市鎮因交通網絡未能配套,再加上就業不足,社區內問題叢生(典型是早期之屯門,後期之天水圍),教會身處其中不得不作適當的回應。新市鎮教會更因政府下放若干權力予地區議會,區域意識漸強,一些堂會便摸索於社區內一條更適切與更整合的宣教路線。

議題導向

  80年代,九七過渡問題浮現,政治問題觸及社會各階層,教會也不能置身事外。84年4月一群教會領袖發表了《香港基督徒在現今社會及政治變遷中所持的信念獻議》(簡稱《信念書》),代表著本港教會對時代轉變的信仰反省。此分劃時代的文獻,肯定教會的使命「在世上做光做鹽促使社會及文化更新」,「基督徒有責任與廣大市民共同塑造香港的前途,使香港成為一個尊重人權、自由平等、安定繁榮的民主法治社會。」

  《信念書》挑戰本港教會「在社會中應扮演先知的角色,並積極策勵政府秉行公義,造福人民。」 接著,《宗教自由聲明》(1984年)、《使命香港 - 2000》(1988年)、《香港教會使命宣言》(1992年)等陸續發表,見證本港教會對社會關注議題的承擔。

  筆者自80至84年就讀本地神學院,及後畢業至89年六四前,那些年瀰漫香港前途的政治討論,不少教牧與神學生醒覺與尋索教會的身分,無論於神學反省或社區牧養,呈現開放探索的氛圍。長輩領袖可以不關心這些社會與政治議題,但不會禁止及限制年輕一代的討論與異議。相對而言,現今在位領袖基於自保心態,反而自限與限人,年輕同工失掉了筆者昔日享有的自由空間。

  不少堂會逐漸擺脫過往閉關自守、不理社區的心態,開始注重與培育牧區觀念;「香港教會更新運動」間接促成不同地區教牧組成同工團契,一起關注區內社會事務與堂會合作事工。

  此段時期(1986 - 1997),標誌著本港教會積極委身香港的社會參與,在眾多與民生有關事務中勇於表達信仰立場 : 反對大亞灣興建核電廠(1986年)、爭取興建東區醫院(1983年起)、爭取 88直選等。及至 89年學運與「六四事件」,首次激起本港教會大規模介入公眾事件。當時,以教會名義作出登報聲明的,可謂空前,甚多信眾或遊行抗議、或集會支援。「香港基督徒支援愛國民主運動委員會」(1989年)由此而生,表達對內地公義與民主的關注及支持。

  六四事件後,教會移民潮白熱化,不少有名望教牧移民美加澳牧會,若干中堅份子離港進修,加上教牧轉換工場頻繁,與及連番社會運動受挫,整體教會對社區熱誠泠卻,不再重視社會議題。

  香港回歸前後,本港教會的公眾聲音更為微弱,大多宗派為顧全大局而明哲保身,不敢挑戰權勢,迴避任何政治敏感課題。進入特區年代,本港教會就政教關係掀起爭論的事件 : 應否派代表加入推選委員會(1996年)、自籌國慶崇拜(1996年)、基督教界普選(1998年)等。

結論

  神學反省方面,本港教會無疑肯定傳福音與社關的夥伴關係;問題卻在踐行方面,「服務導向」能建立關係,爭議較少,而「議題導向」則會爭議較大。筆者看堂會的社區參與,兩方面均是需要,堂會不能只以提供服務為滿足,因為結構不義不曾處理。教牧要智慧地走出傳統或體制的框架,進場參與,退場思考。

  社區參與,從來不是有套神學或指導思想,乃是教牧與信徒一起在做中學,在學中思,實踐深化信仰,從而「做神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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