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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評論:堂會走過新市鎮的年日


  回顧歷史,香港教會於1980年至2010年整體蓬勃的增長,其中一項重要因素就是新市鎮的發展。不同宗派與獨立堂會把握機會,乘虛而入,配合政府於新市鎮極為需要有團體承辦教育、社會服務與醫療服務等。

  70年代,港英政府基於大陸移民大量湧入,居住問題急待解決,開展首輪新市鎮拓展計劃(1972年推行),發展荃灣、沙田與屯門,承載180萬人口。堂會數目增長,反映於84年至94年期間的增長(見表1)。

  1979年,港英政府再發展三區 : 大埔、元朗、粉嶺/上水(後名新界北)。堂會數目增長,反映於84年至04年期間的增長(見表2)。

  90年代,政府開發第三期新市鎮 : 天水圍 (元朗、將軍澳(西貢)與東涌(離島)。從表3,可反映由94年起,至14年期間堂會數目的增多(見表3)。

  現時,9個新市鎮的整體人口約347萬,預計到2021年將增至363萬。本港不同宗派與獨立堂會因應人口流動,紛紛在新市鎮拓展新堂宣教工作。比較歷屆「香港教會普查」數據,本港堂會提供社會服務的比率,由94年的51.7%,上升至14年的66%。(見表4)

  香港教會植堂運動的黃金歲月,應是84年至99年期間,配合政府新市鎮發展,因而堂會透過申辦社會服務(如幼兒學校、幼稚園、中小學、自修中心、兒童及青少年中心、長者中心等),從而棲身新市鎮不同公屋與居屋內開設新堂(見表5)。

  昔日,堂會對社區的承擔大多來自現實的考慮,甚少基於整全使命的信念與實踐。有些堂會宣稱要成為「社區教會」,然而往往因著新市鎮教牧同工的轉換,能有事工理念與實踐經驗,可作參考的個案不多。大多新市鎮堂會扮演著「合約承擔者」角色,配合政府政策,互利互惠;甚至有部份堂會教牧與長執只從「佔地聚會」心態來理解堂會於社區的定位,堂會事工與其提供服務彼此分割、互不相干。

  新市鎮原基於「自給自足」與「均衡發展」而來,然而政府配套不足,除了荃灣與沙田較為接近市區,其它新市鎮往往因著公共運輸未能配合,再加上就業不足,社區內問題叢生(如屯門、天水圍與東涌等),堂會身處社區內,就社區引發關注事情,不得不作出適當的應對。屯門區與天水圍堂會等,分別因應區內家庭暴力個案而有的新聞事件,表達關注,作出支援事工。

  新市鎮堂會的教牧同工,知悉區內問題非一間堂會資源足以應付,需要結連與合作,才能使教會整體形像確立於社區之內。隨著政府下放若干權力至地區層面,地區意識強化,是時候,新市鎮堂會要重新思考其教會觀與使命觀,毋須模仿市區超大堂會模式,採索一條更適切本身與整合的宣教路線。

  當新市鎮堂會經過10年、20年之後,同樣面對社區人口老化的現實;有些堂會經已擴堂而搬離,原址的服務是交還政府、重新發展、或有其它出路 ? 筆者沒有答案,作為前新市鎮堂會的牧者,我願意在這課題繼續思考與整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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