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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評論:還我音樂節目

  筆者對音樂沒有特殊偏好,也多方親身體驗不同類型的音樂聚會,如廿年前來自南韓河用仁的「萬國敬拜與讚美」聚會、北美葡萄園於幸福營(聖士提芬會)主領的敬拜聚會、Don Moen於香港舉行敬拜音樂會(1999年) 及泰澤共融祈禱會等。

  七月初蒙友好邀請,與師母一起參與會展中心舉行的「讚美之泉」敬拜讚美聚會。有關「讚美之泉」的詩歌,筆者不覺陌生,本港不少堂會於崇拜或聚會多有採用,歌詞簡單直接、音樂容易上口。

  從節目製作角度看,「讚美之泉」整體水平不錯,表演能滿足入場觀眾的期望。倘若「讚美之泉」定位聚會只是一場音樂會,提供高質素的演唱節目,娛樂與會者,我會欣然接受。基督徒也需要娛樂一下,看電影、聽音樂、去旅行。

  然而主辦者雄心太大,反而使整個聚會不倫不類;不像音樂會因為言說過多、不像敬拜讚美因為人來人往出出入入、又像異象分享會因為呼籲會場觀眾要奉獻、又像講道會因為游牧師要作屬靈教導。就筆者現場體驗,感受是「品牌」商業式表演節目多過是帶領會眾注目仰望神的敬拜讚美。

  更令我感到失望是主辦者不專心做好音樂,反以言說、推廣等干擾了聚會內容。詩歌與音樂,本身已有感染力,能直接向人心靈言說,何需要更多講論 ? 這正是當下不少華人敬拜帶領者對音樂語言缺乏認知與信心。美好音樂,不拘風格,自會感染聽眾而產生共鳴。也許「讚美之泉」詩歌創作大不如前,主辦者只好以其它如兒童歌詠、饒舌式歌曲等代替品來鋪陳聚會,結果是花款多多,未能整合而聚焦。

  筆者曾觀賞徐小鳳、許冠傑、林子祥、蔡琴等演唱會,聽眾期望是歌手唱出好歌,也非這些歌手能言善道,講多過唱。正如有人曾說 :「沒有基督教音樂,只有表達信仰的歌詞。」教會可以採用不同風格音樂,不存在聖俗之爭;基督徒參與「讚美之泉」或其它音樂節目,我們只期望它是名實相符的音樂會。請主辦者不要會把聽眾不要的噪音如「不要投訴」、「要奉獻支持」等硬加於我們耳朵,而我們想聽的卻聽不到。這個現象不只出現於「讚美之泉」,我們於堂會或機構的聚會也常要忍受 !

(本文刊登於《時代論壇》印刷版第1564期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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